(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就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6月18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其中,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