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南京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确认南京化纤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置入资产南京工艺100%股份已过户至南京化纤名下,置出资产权利义务由新工集团享有和承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已完成登记,相关实施情况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