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份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细则)
本文件为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在股东周年大会上采纳的第三份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细则。该细则适用于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涵盖公司治理、股本结构、股东权利、董事会运作、会议程序、股息政策、会计与审计、通知方式及清盘安排等内容。细则明确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的修订须经特别决议案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亦需通过特别决议案。细则取代此前所有版本,并规定了股东周年大会、特别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法定人数、投票机制及书面决议的效力。同时,细则详细列明董事的任命、退任、替任、袍金、权益披露及董事会权力范围,并规范了股份发行、转让、留置权、催缴股款及没收程序。有关股息派发、储备运用、资本拨充、会计记录保存及核数师职责亦有具体规定。通知可通过实体邮寄或电子通讯方式发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