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L)条及第13.51B(2)条更新董事资料)
本公告由佰金生命科學控股有限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L)條及第13.51B(2)條就非執行董事朱勇軍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黃兆強先生的資料變動作出披露。於2026年6月15日,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針對中國水業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129)發出清盤令,該公司為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朱先生任其主席兼執行董事,黃先生任其獨立非執行董事。清盤令基於2025年11月17日提交的清盤呈請,涉及一間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未償還貸款本金人民幣216,602,900元及應計利息,以及中國水業作為擔保人的相關責任。破產管理署署長已於當日獲委任為臨時清盤人。朱先生及黃先生確認,彼等並不知悉因該程序而已經或將會對彼等提出的任何現有或潛在申索。由於中國水業在其任期內被頒令清盤,構成本公司須披露的事項。董事會表示清盤令不涉及本集團,對本集團業務及營運無影響。除上述內容外,無其他須披露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