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2)及13.51(2)(u)条作出的公告)
本公告由天津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82)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51B(2)及13.51(2)(u)条作出。公告提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于2026年6月17日发布新闻稿,指其已在原讼法庭针对泰加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前主席及包括黄绍开先生在内的十名前董事提起法律程序,寻求收购投资大众持有的股份及取消资格令。黄绍开先生为本公司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确认,该事项仅涉及泰加控股及其相关前任董事,不涉及本公司其他董事或高管。经查询,黄先生正寻求法律意见以进行辩护,目前法院尚未就其作出具约束力判决。董事会评估后认为,该法律程序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不影响黄先生履行董事职责,且其仍适合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先生亦确认无其他须披露资料。本公司将密切跟进并适时另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