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有关(1)建议根据公司法第99条以计划安排方式进行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之附先决条件股份回购(2)建议由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分派创维光伏股份(3)有关存续安排之特别交易及(4)建议撤销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之上市地位之每月更新资料)
兹提述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发布的公告,内容涉及建议根据公司法第99条以计划安排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撤销本公司上市地位,并分派所持创维光伏股份。该建议须待若干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生效,包括:(a)取得创维光伏股东对分派及创维光伏上市的必要批准;及(b)获得中国证监会有关创维光伏上市的备案通知、联交所的原则上批准及其他主管机关的必要批准。截至本公告日期,先决条件(a)已达成,创维光伏股东已批准相关事项。就先决条件(b),创维光伏正与专业顾问合作筹备上市申请文件,尚未向联交所提交,该条件尚未达成。本公司将适时发布进一步公告,披露建议的进展情况。董事会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该建议未必实施,股份回购计划亦未必生效,买卖公司证券应谨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