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本次发行已获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巨融伟业,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用于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