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2)及13.51(2)(u)条作出之公布)
大快活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52)根據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第13.51B(2)及第13.51(2)(u)條發出本公告。公告提及證監會於2026年6月17日發出新聞稿,指泰加保險(控股)有限公司(前股份代號:6161)已被除牌,其前董事被證監會向原訟法庭申請取消資格令。尹錦滔博士為泰加控股前獨立非執行董事,同時現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證監會指泰加控股前董事未設立足夠保障措施,導致資金於2020年6月至2021年10月期間存放於Nerico Brothers Limited用作外幣程式交易時出現流失,並涉嫌疏忽職守。本公司澄清,該新聞稿僅涉及泰加控股,不涉及本公司其他董事或高級管理層。截至公告日,法庭尚未對尹博士作出具約束力的裁決。董事會已向尹博士查詢,並獲告知其已尋求法律意見及進行抗辯。董事會(除尹博士外)評估後認為事件對本公司無重大影響,尹博士仍適合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尹博士確認無其他須披露資料,董事會認為其繼續任職不會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