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收到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重庆鈊渝向深圳浩能支付设备款与质保金合计36,545,0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646,100.00元。案件受理费由重庆鈊渝负担。本案尚在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深圳浩能诉中能瑞新(厦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已退还保证金,公司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