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建辉先生具备公开征集表决权的主体资格,征集程序符合《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征集行为合法有效。本次征集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10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征集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至6月17日,最终收到3名股东委托,代表股份21,655,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4.8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