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草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首次授予共255人,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或回购股份,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