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书)
嘉創房地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421)於2026年6月17日修訂及採納提名委員會(「委員會」)職權範圍,並自同日起生效。委員會由董事會不時委任的至少三名成員組成,其中大多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至少包括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委員會主席由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秘書則由公司秘書出任。委員會每年須召開會議至少一次,亦可根據需要召開額外會議,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委員會職責包括:每年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協助編製董事會技能表並提出變動建議;物色合資格董事人選並向董事會提名或提供意見;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繼任計劃(特別是主席及行政總裁)提出建議;監督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的實施與檢討;支援董事會表現評估;檢討提名政策及其他董事會指派事項。委員會有權獲得足夠資源履行職責,包括在必要時聘請獨立專業意見,費用由公司承擔。每次會議後,委員會須向董事會匯報決議或建議,會議記錄由秘書傳閱至全體委員會成員及董事會成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