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6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确认董事薪酬》《增发公司股份一般性授权》《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等。其中,《增发公司股份一般性授权》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还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威东、房健民、温庆凯、房艺为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王荔强为非执行董事,宋希亮、黄国滨、陈云金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