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律意见书)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深海筏式养殖项目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参与表决股份总数的99.1088%,中小投资者中80.9613%投出同意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