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88,541.66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天重、徐庆华。翼元航空具备资金实力,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或使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规模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