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8,000份股票期权;由于2025年净利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注销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969,000份股票期权,并作废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435,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次注销及作废事项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