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郭玮及上海乾耀迦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因本次发行后持股比例超过30%,且已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新股,经股东大会批准免于发出要约。本次收购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条件,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