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见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新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