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海高科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修订))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执行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在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公司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下,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可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还规定了会议记录、决议公告及法律意见书出具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