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燃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董事长薪酬依据长春市国资委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文件确定;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年薪占比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50%,实行递延支付及薪酬追索扣回机制。薪酬为税前金额,按实际任职时间核算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