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6年5月13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授权中国石化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A股或H股各自数量(不包括库存股)10%的股份。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人民币7.55元/股,预计回购A股数量约为6,622.52万股至13,245.0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5%至0.11%。本次回购的A股及未来可能回购的H股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申报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至7月30日,可通过EMS或传真方式向公司财务部提交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