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晶华新材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2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6,000份,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000股。同时,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董事会决定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15元/股调整为4.05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8.38元/份调整为8.28元/份。本次调整与注销事项已履行必要的董事会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