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暨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决定注销该期9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827.00万份股票期权。同时,因激励对象离职及2024年第一期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注销该期部分股票期权合计2,879.26万份,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1,252.599万股,回购价格为4.45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