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等情形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海证券83.68%股份。国泰海通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后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证监会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