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及采纳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巨美集團(中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920)董事局建議修訂現有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並採納新的經修訂及經重列之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以取代現有版本。建議修訂的主要目的包括:允許股東大會以混合會議及電子會議形式舉行,並規定以電子方式進行表決;使章程符合有關電子方式發送公司通訊的最新法律及監管要求;配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的新庫存股份制度;為即將實施的無紙證券市場制度作準備;以及作出其他相應及輕微修訂。建議修訂須待股東於2026年6月29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或其續會上以特別決議案批准後方可生效。相關通函、大會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將適時寄發予股東,並刊載於公司及聯交所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