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会议通知需提前五天(定期)或三天(临时)发出。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须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部分事项如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也须经该会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