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就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本次发行对象为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不超过42,573.12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意见书对控制权变更、发行对象资格、资金来源、股份锁定、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并确认相关安排符合《注册办法》等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