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稿))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稿)》,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薪酬管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独立董事领取津贴,外部董事一般不发薪酬,内部董事按岗位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部分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后发放。公司可根据业绩亏损情况调整薪酬,建立绩效薪酬递延、追回机制,并对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设定薪酬扣减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