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执行等程序。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根据法定情形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符合职权范围并提前披露,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规则还明确了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