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2)董事会委员会组成变更;及(3)未能遵守上市规则)
大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991)宣布,张丽女士已辞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6年6月1日起生效,原因为需投入更多时间于个人及其他业务承担。张女士确认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须披露事项。其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的成员或主席职务。董事会同时宣布,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利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成员,以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由于张丽女士辞任,董事会目前由两名执行董事、四名非执行董事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导致公司未能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包括:董事会须至少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上市规则第3.10(1)条)、其中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第3.10(2)条),以及审核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三名(第3.21条)。公司正积极物色合适人选填补空缺,并力争在本公告日期起三个月内完成委任。董事会成员名单截至公告日已列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