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股份回购,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271,765股不参与2025年度利润分配,导致权益分派涉及差异化分红。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182,945,358股扣除回购股份后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00元(含税),共计派发8,983,679.65元。经测算,本次差异化分红对每股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约为0.0045%,未超过1%,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