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低于15,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0万元,以不超过6.5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因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对相关价格进行调整。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