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允,权属清晰,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且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和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