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行了审查。评估机构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均无关联关系,具备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评估方法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定价以评估结果为参考,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