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长根据特别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的最后截止日期)
茲提述中國水業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二月十六日、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四日的公告及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日的通函,內容有關建議發行可換股債券。由於需要更多時間履行認購協議項下的先決條件及完成認購事項,於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聯交所交易時段後),本公司與認購人訂立補充認購協議,雙方同意將認購協議中的最後截止日期延長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或本公司與認購人可能書面協定的較後日期)。除上述延長外,認購協議的所有其他條款及條件均保持不變並繼續有效。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應注意,認購協議(經補充協議修訂)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須滿足若干先決條件,因此可能不會進行,買賣本公司股份時應審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