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为规范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申报、转让限制、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等管理。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点申报个人信息,股份转让受任职期间、定期报告窗口期、重大事项影响期等限制,且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买卖股份需提前披露计划,变动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禁止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