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简称“浙福玻璃”)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且无反担保。被担保人浙福玻璃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截至2025年末,浙福玻璃资产总额为27,156.81万元,净资产13,559.6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收20,438.17万元,净利润2,050.22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资产净额为13,822.01万元。本次担保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的280亿元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审议程序。截至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13,996,726,880.0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17%,无逾期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