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二))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二)。该意见基于补充期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事实变化,对本次交易方案、实质条件、标的资产、信息披露及审核关注要点等事项进行了更新与核查,确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实质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