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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淼控股(01471.HK):章程内容摘要

(原标题:章程)

本文件为众淼控股(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组织架构、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通知与公告、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章程修改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1,195,600元,注册地址位于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87号。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增减资、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独立董事不少于三人且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利润分配遵循连续稳定原则,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并可在符合条件时进行中期分配。公司须依法设立会计账簿,聘请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定期披露财务报告。公司可因特定情形解散并进入清算程序,清算义务人为董事。章程修订由股东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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