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為中國船舶集團(香港)航運租賃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股東,茲委任大會主席或填寫姓名及地址之人士為委任代表,代表出席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香港德輔道中19號環球大廈18樓1801室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按指示投票。
普通決議案包括:省覽及接納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董事會報告與核數師報告;宣派該年度末期股息;重選李洪濤先生、劉輝先生為執行董事,謝衛忠先生為非執行董事,王德銀先生、李洪積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授權董事會釐定董事酬金;續聘天職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授予董事一般授權以配發最多20%的股份、購回不超過10%的股份,並擴大發行股份的授權。
特別決議案為批准修訂本公司第二份經修訂及經重列組織章程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