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