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东方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95,552,3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71%。2026年5月27日,大厦集团解除质押1,500万股,同日再质押2,000万股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质押融资用于为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履约担保。本次变动后,大厦集团累计质押股份12,5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1.6014%,占公司总股本的14.1278%。质押股份未用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公司表示该事项未对公司主营业务、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