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重续该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
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与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于2026年5月6日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取代原定于2026年6月16日到期的2023年金融服务协议。根据本协议,中信银行(国际)将为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服务接受方”)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代收代付服务、借贷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明确各项服务的利率、费率及收费应不劣于香港或新加坡主要商业银行向服务接受方提供的同类服务条件,否则服务接受方无须使用或继续使用相关服务。中信银行(国际)将尽快为服务接受方开立结算账户,并保障资金安全。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协议的履行以本公司持续作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为前提,若丧失附属公司地位,相关服务将依规终止或调整。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服务将以个别协议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