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特别大会适用的H股持有人代表委任表格)
峰昭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04)发布H股持有人代表委任表格,用于召开将于2026年6月12日下午2时正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801室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普通决议案:1.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重选毕磊先生及毕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2.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重选陈井阳先生、林明耀博士及牛双霞博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3. 考虑及批准建议变更A股所得款项实施方式的决议案;4. 考虑及批准建议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措施的决议案。股东须在大会举行前24小时将填妥并签署的代表委任表格送达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方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