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告为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编号:1053)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的海外监管公告,载列了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度明确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薪酬管理遵循与经营业绩、岗位职责、绩效评价相挂钩的原则,实行激励与约束并重。独立董事实行定额津贴,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外部董事在控股股东任职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岗位确定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薪、绩效薪、任期激励和专项激励构成,绩效薪占比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效益、个人绩效紧密挂钩,并接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若相关人员因财务造假、违规担保、重大失职等造成公司损失,公司有权追索已发绩效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