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修订公司细则)
白居易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081)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第17.50(1)條發出公告,建議修訂現有公司細則,並採納新的經修訂及重列的公司細則(「新公司細則」),以取代現有公司細則。建議修訂的主要目的包括:使公司細則符合GEM上市規則關於電子或混合會議、電子投票及以電子方式發送公司通訊的最新監管要求;允許公司根據公司細則靈活持有庫存股份;讓股東能以電子方式發出指示、收取公司行動所得款項及支付新證券認購要約的認購款項;以及進行其他內部管理性質的相應修訂。建議修訂須待股東於即將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批准後,方可作實,並於批准後生效。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刊發通函,載列建議修訂詳情及股東週年大會通告。董事會成員包括吳廷浩先生(非執行董事)、方澤翹先生及肖正君先生(執行董事),以及黃兆強先生、陳銘傑先生、湯顯森先生和孫逍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