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条件。激励计划的制定和安排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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