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进一步延期寄发有关主要交易之通函)
兹提述永旺(香港)百货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6年4月15日及2026年5月7日的公告,内容有关仓库租赁协议的主要交易。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载有(其中包括)有关仓库租赁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进一步资料的通函(「通函」),原定于2026年5月26日或之前根据上市规则寄发予股东以供参考。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审定将载入通函之若干资料,预期通函的寄发日期将延期至2026年7月6日或之前。本公告由董事会命令发布,主席为后藤俊哉。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长岛武德先生及久永晋也先生;非执行董事后藤俊哉先生、猪原弘行先生及横地庸利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水野英人先生、沈咏婷女士及黄美玲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