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且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实施本计划有助于完善治理结构,健全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