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常重大收购事项及与收购临港热电股权相关之关连交易)
天津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71)于2026年5月26日宣布,与卖方天津自贸试验区新兴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订立产权交易合同,有条件收购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天津天保临港热电有限公司40%股权,对价为人民币10,652.2万元。完成后,本公司持股比例将由45%增至85%,目标公司仍为非全资附属公司。此次收购构成非常重大收购事项及关连交易。由于交易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获董事会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符合上市规则第14A.101条豁免条件,豁免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要求,但仍须申报、公告并获股东于临时股东会批准。先决条件包括股东批准、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及无重大不利变动。通函预计于2026年6月16日前寄发股东。本次收购旨在加强控制权、整合能源业务资源、提升运营效率与市场地位。
